中共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6-01-09 07:58 来源: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5月6日至6月6日,市委巡察四组对中共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8月1日,市委巡察四组向中共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6项共50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移交信访问题事项4件。针对反馈的50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50条,已完成46条,正在整改未完成4条。现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收到市委巡察四组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在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制定《市委巡察四组对城管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永城管党组〔2025〕24号),局党组成员带头落实整改,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局属各支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明确职责,共同发力,全力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推进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的总抓手,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局党组进行对照检查,实行分类施治,建立问题清单,推动限时整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行立改;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 

  (三)强化制度建设。围绕中心工作,结合问题整改,注重制度建设,着力把规范管理、堵塞漏洞作为工作着力点,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标本兼治,精准发力,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新措施,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并全力巩固好整改成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整改主体责任意识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已经完成整改。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于8月6日、8月1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于9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反馈问题进行逐项分析,逐项认领,确定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认真对照,逐项整改,制定《市委巡察四组对城管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步骤和时间节点计划安排。于10月2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中共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确保本次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经过局党组、局班子充分研究讨论后报送。 

  (2)追责问责宽松软。 

  整改落实情况:已经完成整改。关于2021年环卫所违规发放出勤津贴问题,已清退违规出勤津贴,环卫所原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其因其他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已被追责问责。同时,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问题纳入日常监管工作重点,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2025年8月13日党组研究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9项并下发执行。 

  2.关于推动问题整改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1)有的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对永安市市政园林所实施的9项长期未结算工程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发送律师函,并通过签发公函及电话短信等多种渠道催告,催促施工单位加快结算;对审计争议事项实时跟进沟通,保障工程及时结算。截至目前,市政园林所在项目完工后多次通过发公函、打电话、微信等多渠道催告相关企业,并于2025年8月20日通知施工企业代表到永安市市政园林所召开结算协调会,责令限期办理结算,现已完成3个项目结算手续,其余6个项目已经列出结算清单表持续办理中。二是针对“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党费缴交不够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完善任前廉政谈话机制,安排专人做好廉政谈话记录本管理,在岗位调整或者跨年度的时候及时收集廉政谈话记录本,交由专人负责保管,避免造成遗失。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共提任股级干部3人,于2025年9月16日由局党组书记开展任前谈话。同时,强化局系统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开展党务工作业务培训,做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 

  (2)有的问题未真正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做好苗圃日常管护,做好苗木的浇水、除草、修剪和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提升苗木的防寒、防病、防虫能力,提升苗圃管理水平。每个季度对苗圃的苗木进行详细盘查并统计核销,做到苗圃苗木数量明确、进出库清晰、账物相符;邀请相关的园林、植物保护等相关专家对苗圃、绿地管护人员进行园林绿化养护、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园林苗木日常管护水平。 

  3.关于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存在短板的问题 

  (1)原有不规范制度未作整改修订。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依据现行的法规及政策对局系统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对不使用、不适用的《永安市城市管理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永安市城市管理局车辆管理规定(试行)》等8个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废止,对《永安市城市管理局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制度》《永安市城市管理局进一步完善走访慰问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所需要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整合,防止管理制度使用混乱以及与现有上级政策冲突的问题,共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9项。 

  (2)以制度管人管事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安排专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同时完善人事交接机制,规范交接事项,留足岗前培训时间,防范再次出现工作交接不规范导致材料遗失的情况。组织全局系统人事人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等政策文件,对干部职工档案进行抽查。安排永安市环境卫生所组织专人全面梳理和归档人事档案资料,针对缺失资料,积极与相关部门和人员沟通,确保能够补充的资料应补尽补,2025年8月29日对2名人员档案缺失材料进行补充完善。 

  (二)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和省委、三明市委及我市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理念有差距的问题 

  (1)强化政治引领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局党组首要学习内容。强化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检查力度,确保“第一议题”制度执行到位。今年以来,组织学习“第一议题”7次。巡察反馈后,于2025年9月28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并进行工作部署。 

  (2)基础建设提质增效推进慢。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一是针对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相关问题,加快南部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提高污水处置能力,该项目总投资2.46亿元,已完成投资额2.2亿元,力争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加快莲花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25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投产使用。继续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完成17公里雨污水管网新建改造任务,实施永安市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计划推动永安市南部片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永安市燕江解放路段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申请,促进污水提质增效项目落地实施。加强生活污水的日常监管,对管网的破损、错接、混接进行改造修复。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二是严格落实分阶段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中2025年永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屋(亭)改造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三是针对垃圾清运操作不规范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强化清运管理,严格执行密闭运输措施。指导永安市明诚环境卫生有限公司依据生产实际,有序开展环卫生产作业车辆的更新。 

  (3)市容秩序动态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乱设摊点问题,对城区沿街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及纳入管理范围的背街小巷路段开展常态化巡查管控,劝导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引导摊贩规范经营,对五一路开展了集中整治,整治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转入常态化管理阶段。二是针对城区道路停车位划线收费监管不到位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完成对公共停车位管理运营企业少交的停车位管理费用的追缴。三是针对共享单车监管不到位、乱停放等问题,加强与企业联系、沟通,明确共享单车日常秩序管理与服务要求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国林路水院北门、含笑大道路段共享单车停放有序。 

  (4)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受理处置省住建厅安全生产平台检查发现问题,确保逐一落实销号。2025年5月份以来,共排查城管局管理领域安全生产问题65个,完成销号65个。二是针对城区路段停车位规划、人行道盲道设计不合理的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对五四路停车位进行重新核定,对设置不合理的停车位进行取消,共计取消停车位5个。对人行道上设置不合理的非机动车停车位进行清除,共计清除停车位101个。在今后人行道新建或改造过程中,重点完善盲道规划建设,合理规划间距防止盲道被占用,切实保障盲人安全出行。 

  2.关于城市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园林处苗圃投入产出失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督促市属国企严格落实受托责任,建立完善的日常养护制度并运行实施,保障城市功能正常运转。指导企业完善苗木管理制度,严格把控种植质量,做好后续管养及进出库登记,确保账物相符。针对苗圃投入产出失衡问题。一是减少租用苗圃,减少土地租金及苗圃人员工资费用;二是将移植出的苗木主要用于汽车园闲置地块、南互通沿线地块、慢线一期沿河、城东大道分车带等地块绿化种植;三是加强移植苗木的日常管理,指派专人对移植苗木进行日常浇水、修剪等养护管理。 

  (2)城区绿地种植管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对死亡香樟树木进行补植,美景公司承诺养护存活后移交市政园林所管护。督促受委托国企完善城区园林绿化人员管理、业务培训及作业装备配置,提升人员专业能力。邀请园林专家进行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园林植物日常养护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对作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园林绿化作业效率及园林绿化人员专业能力。 

  (3)路灯维护更换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强化对市属国企的监督,保障路灯设施完好、亮灯率达标;督促做好改造路段设施维护,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目前,已完成对全城老旧夜景灯具伤人隐患排查;一中桥至西门桥沿河步道庭院灯修复,亮灯率达95%以上;凯城路路灯维修,更换投光灯18盏;豪门御景沿河路段电缆及灯具维修,更换灯具30盏。 

  (4)公园日常管理较散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完善城区公园管理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修缮基础设施,通过设置警示牌、现场警示教育等方式规范车辆违章停放、儿童违规骑行等行为,推进将军山公园破损慢道修复。截至目前,已安装警示告示牌18面,修复龟山公园监控设备20处、水毁音响20个;将军山栈道修复已纳入计划。 

  (5)市政项目规划及沟通不到位导致重复开挖。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需要进行道路开挖的工程项目,加强前期规划设计管理,做好相关单位的沟通,尽可能提前规划、提早预留,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管线埋设问题。针对进行道路开挖的工程项目做好公示公告的张贴和宣传,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争取群众理解。 

  3.关于整治和规范物业服务措施不够有力有效的问题 

  (1)履行物业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省市物业考评办法,细化《永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方案》,重点考评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情况,考评内容包括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和小区管理品质评价,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考评采取街道社区每季度全覆盖考评和城管局差异化考评相结合方式,及时将物业评价结果通过小区宣传栏、三明市城管局微信公众号或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将星级评定、信用等级与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优选优补,促进企业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2)物业服务“点题整治”举措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围绕群众切身有感的“十件实事”,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开展整改提升工作。联合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工作方案,召集各乡镇、街道完善工作部署;截至目前,推动78个物业小区完善建筑面积、公共设施等64项一区一档台账,持续公开物业服务事项、公共停车位数量、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20多项小区基本信息,持续宣传整治海报、条幅、视频7000余次。全面深入检查38家备案的物业企业服务小区,下发整改通知书59份,对78个物业小区公共收益进行全面清查,归集小区公共收益,引导小区业主通过“闽政通”查询本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3)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强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和使用,推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范管理,进一步优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流程,强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事前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围绕小区安全管控、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等重点领域,指导小区业委会、社区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4.关于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缺位的问题 

  (1)赋权事项监督指导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结合履职清单编制工作,对赋权事项进行梳理回收和动态调整,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现场指导和联合执法行动,理顺城管领域执法与乡镇综合执法关系和边界。2025年以来,已按年初制定的实施方案逐步完成片区联合执法工作,召开工作协调会2次,下沉各片区指导培训2次。各乡镇(街道)根据《永安市乡镇(街道)片区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编制并完善了《永安市乡镇(街道)片区联合执法规范指引》,为推动片区联合执法工作提供依据参考。通过优化联合执法架构,全市13个行政执法赋权部门整合了执法力量和资源,分4个片区共计下沉行政执法人员160余人。同时依据最新下发的履职清单,制作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并与11个乡镇完成赋权合同签署工作。 

  (2)部门执法融合协作机制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强化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完善协作工作措施与机制。针对“两违”协审问题与自然资源局进一步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经市委组织部协调,现明确由自然资源局牵头受理,再组织城管局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进行核查,核查结果由自然资源局统一加盖公章反馈。针对人行道抓拍工作,已与交警部门进一步沟通,已经完成信息数据对接工作,落实人行道车辆违停抓拍工作。 

  (3)“两违”治理存量难消、增量难控。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强化“两违”问题线索办理处置工作。按照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违法线索、认定意见等材料依法严格查处“两违”问题,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和效率。截至目前,累计拆除新增违法建设64处,拆除面积约2182平方米,依法处置各类违建约324起;协调相关部门对近51处相关违法建设场所采取“两违”执法联动措施,督促违建业主自行整改,对16处已整改违建场所解除执法联动措施。 

  5.关于意识形态、统战、法治和保密工作仍有不足的问题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精神,8月1日召开2025年度上半年意识形态分析专题会议。加强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工作中。建立健全舆情应对处置和风险化解机制,完成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场所宣传栏等载体进行排查并更新,局机关办公楼宣传阵地已补充完善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内容。针对在社区微信群发表错误言论的问题,已强化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防范再次出现工作人员在网络发表错误言论的事件。 

  (2)落实统战工作部署要求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统战工作要求定期研究部署统战工作,将统战工作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工作中,强化与统战对象互动交流,邀请统战对象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统战对象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于8月6日、9月25日邀请政协委员参与监督“点题整治”工作,对城市管理领域“点题整治”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统战对象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3)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研究处置行政复议案件1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运用闽执法平台,对执法人员的行政检查进行动态监管,减少对企检查频率,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同时结合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逐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共召开推进会、培训会8次,培训人员220余人次;发现职能部门问题数27件、民生问题78件,均已妥善解决;制定修订内部执法规范6份,从制度层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 

  (4)落实保密工作要求有疏漏。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在市委保密办指导下,加强保密业务知识学习,增强保密意识,对涉密文件开展全面梳理,完善保密文件管理工作,对流转记录单重新设计规范,将往年密件整理存放保密柜,内部文件与密件区分归集,规范保密文件登记、流转等行为。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呈现回潮反弹的问题 

  (1)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有冒头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因共享单车准入问题被通报事件。2023年12月城管局督促市城投集团与共享电动车企业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于2024年4月印发《永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永安市共享单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永城管规〔2024〕1号),引导共享单车企业规范管理;2025年2月在2024年度城管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中对照检查相关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要求局班子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准确把握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政治要求,确保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进一步规范小区维修资金管理,严格审核把关资金申请材料,避免因审批流程不规范导致影响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 

  (2)不上心、不用心导致工作纰漏。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未及时办理收文登记和报送领导阅批的问题,召集局系统内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集中谈话提醒,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责任心,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错误。二是针对市政园林所多发放辞职人员工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面自查,杜绝类似问题,明确市政园林所人事科与财务科每月定期核对人员变动信息,防范工作失误。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的问题 

  (1)虚增工作量套取加班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虚增工作量套取加班补贴问题,2022年6月,已责令相关人员退还套取的加班补贴,并规范加班补贴发放工作,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配合市纪委监委做好本年度被查处的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办理工作。同时,加强警示教育,以城管局系统党员干部身边案例为警示,引导党员干部绷紧廉洁自律之弦,杜绝违规行为发生。于9月28日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职工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并安排各单位组织开展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 

  3.关于零星工程建设与购买服务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1)环卫所项目招标和服务采购廉洁风险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配合市纪委监委做好原环卫所主任罗某系列案件查处工作。2025年4月9日局主要领导到环境卫生所召开会议,统一思想,稳定队伍,与环境卫生所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对局中层以上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同时,通过修订局系统内部管理规定堵塞管理漏洞,完成内部管理制度修订9项,强化监督管理,局属各单位需强化内部监管,力争第一时间发现处置问题。 

  (2)工程项目结算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项目施工前对合同中可能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明确,并将合同给专业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在项目工作中明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确定责任分工,做好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的应附体现工程量和工程质量的简图、影像资料,做到现场签证计量合理、准确。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规范的学习。同时,通过加强工程项目结算流程相关规定的学习,切实保障结算费用真实合规,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标准化水平。 

  (3)虚增工程量,疑似违规套取项目资金。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组织项目管理人员系统学习《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相关制度文件,制定《采购审核监督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业务操作全程合规;进一步强化项目全流程管理,杜绝同类问题发生,加强施工流程监管,在项目实施阶段增设关键环节验收节点,并留存工程项目的简图、影像资料等备查;不定期召开廉政教育警示会,持续为相关工作人员敲响警钟,时刻提醒其保持廉洁自律。 

  (4)疑似化整为零、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对2018年8月龟山公园及慢线一期木栈道维护工程、石门桥至南互通木栈道改造提升工程开展核查。对照现有制度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杜绝规避招标、拆分项目、指定施工等问题。 

  4.关于财务管理和资产运营存有漏洞的问题 

  (1)工程款支付不合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市标路段排水防涝项目进行核查,农民工工资已于2024年10月22日按期转入专户。同时,加强局系统内财务管理审核,在今后工作中继续严格落实《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按规定要求及时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落实工程款项按要求比例转入。二是针对2019年城区道路人行道隔离护栏项目开展核查。经核查确认,该项目结算时未扣除质保金。后续将以此为鉴强化内部管理,重点梳理财务管理流程,完善项目结算前的质保期核对机制,从流程上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审核把关不严,付款附件不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未附发票和审批单或发票与清单不符问题进行核查,并进行相应处理。同时,对局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审核监督制度》。一是针对2019年2月、6月分别支付费用27.76万元、汽油费1万元未附发票和审批单问题。经核查,城管局于2019年2月、6月分别支付费用27.76万元、汽油费用1万元的发票和审批单,分别在城建监察大队2019年凭证和城管办2019年凭证中。当时由于财政取消了城建监察大队和城管办的一级预算,合并纳入城管局的预算,财政支付系统不允许将财政资金直接转入下属单位实体账户,为全面核算各单位支出,只能将城建监察大队和城管办的费用在城管局零余额账户上作费用支出后,将支付凭证复印至城建监察大队和城管办进行账务处理。二是针对在报销城区夜景电费时仅附自制电表抄表清单,无相应电表照片或国家电网正式清单问题。经核查,确认该报销事项存在电表照片、国家电网正式清单缺失,报销佐证材料不完整的情况。目前已明确专人负责外单位夜景用电管理,落实“每月抄表、每月取证”工作。 

  (3)为私人账户托收缴交电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为私人账户托收缴交电费问题,永安市市政园林所于2025年5月,对管辖的425户电表开展全面排查,建立详细台账,掌握电表运行及用电情况。局系统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核查。 

  (4)库存苗木及固定资产管理有疏漏。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督促单位开展资产盘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资产与财务管理协同,详实记录资产信息,加强日常管理及年度盘点。规范资产调拨、借用、维护、报废等环节的签领手续,及时更新台账,确保数据准确完整。一方面,通过加强制度管控,制定专项苗木管理细则,将采购、出入库、盘点等关键环节的操作标准明确化、规范化,为资产全流程管理提供清晰依据;另一方面,安排专人专职负责苗木及固定资产的专项管理工作,在落实管理责任的同时,同步建立明细台账并动态更新,确保资产变动情况实时可追溯。通过制度规范实现全流程的精准管控,提升管理效能。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于8月1日,召开2025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总结分析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层层传达党风廉政工作要求。 

  (2)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完善任前廉政谈话机制,安排专人做好廉政谈话记录本管理,在岗位调整或者跨年度的时候及时收集廉政谈话记录本,移交档案室负责保管,避免造成遗失。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书记对3名新提任股级干部开展任前谈话。 

  (3)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通过廉政提醒谈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等方式,层层传导责任,针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风险点排查和制定防控措施,实现责任覆盖全员全部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地落实。组织关键岗位党员干部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63份,查找风险点120个,制定防范措施166条。 

  (4)警示教育工作浮于表面。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结合本系统近年来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原环卫所主任罗某系列案件“一案一整改”工作,以案为鉴,常态化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以身边典型案例为鉴,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思想防线。 

  2.关于党组决策议事不够规范的问题 

  (1)制度建立不够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规范会议规则。对局系统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对不使用、不适用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废止,对有需要的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后进行整合,健全“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明确参会人员、议题、议事程序、会议记录等,杜绝议事混乱。制定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 

  (2)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根据制定的《局党组议事规则》,由承办科室(单位)负责人汇报,与会人员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党组成员逐项进行研究表决,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同时,做好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要求会议记录尽可能详实,记录规范,在系统内业务工作督查时对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对记录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指导规范。 

  (3)党组决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经过对该问题的核查,我局将加强对决策执行的日常监督,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开会前做好会前沟通准备,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欠缺的问题 

  (1)党建工作基础较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强化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升抓党建工作水平和能力,根据问题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加强规范化建设。同时,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效,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城管大队党支部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党建能力。由党支部书记带头,支部委员深入学习党建理论知识,先后于8月6日、9月1日、9月16日召开的支委会中组织专题学习,有效提升了党支部整体的党建工作水平与业务能力。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员发展程序,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严实规范,切实增强了组织生活的严肃性与实效性。市政园林所党支部强化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升抓党建工作水平和能力,针对问题举一反三、规范整改;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党建质效,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党务队伍。环卫所支部书记和支委切实强化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升抓党建工作水平和能力,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理顺,严格执行各个程序,确保党员发展流程合规,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障党员发展质量。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党委及局属各支部党内政治生活,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同时,强化会前指导工作,要求局属支部支委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与局分管领导及党建办沟通对接,确认方法步骤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于程序不规范的,及时指出问题环节,并要求立行立改。 

  4.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1)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永安市科级以下部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指南》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干部选任各环节标准要求,严把选人用人原则关,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在对以往年度干部考察归档资料进行全面整理、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审查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工作中的执行力度,确保查档资料归档及时、全面、完整。 

  (2)专业技术人员保障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结合现有缺编情况,每年通过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考录等渠道补充专业技术人员,将现有从事非专技岗位的专技人员调整至专技岗位,补充基层单位专业技术队伍力量。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年轻干部结构进行认真梳理,建立局后备年轻干部信息库,为今后干部队伍做好储备工作。同时,加强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培养,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以更好地满足城管项目和业务工作的需求。 

  (3)落实干部自查监督不严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对人员处分执行进行核查。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值班制度及纪律要求,强化制度执行力。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及移交我局党组处理的问题线索4条,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追责处理19人。 

  1.针对市政园林所实施的9项长期未结算工程项目中剩余6个项目。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办理结算,力争在2026年1月前完成整改。 

  2.针对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相关问题。加快南部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加快莲花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高污水处置能力。继续推进实施永安市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等排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同时,积极与上级沟通对接,争取将我市城北污水厂、尼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的生活污水纳入统计,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指标。力争在2025年12月前完成整改。 

  3.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问题。完成了永安市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永安市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修编)(2023-2035)》已于2024年11月8日获批(永政文〔2024〕83号);加强与市财政局、城投集团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城投集团谋划且已落实资金补助项目中垃圾分类建设内容的实施工作,推动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 

  4.针对“两违”问题线索办理处置问题。我局将坚决按照“严控新增违建,逐步消化存量违建”的原则强化违法建设处置工作。按照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违法线索、认定意见等材料依法严格查处“两违”问题,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和效率。 

  5.针对专业技术人员保障不足问题。结合现有缺编情况,每年通过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考录等渠道补充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基层单位专业技术队伍力量。建立局后备年轻干部信息库,为今后干部队伍做好储备工作。加强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培养,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以更好地满足城管项目和业务工作的需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3852747;通信地址:福建省永安市中山路188号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66000;电子邮箱:yacjjc@163.com。

    

  中共永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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